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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委关于专升本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   点击量:

  为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进一步规范专升本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专升本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规定如下。

1.专升本学生入学时为预备党员,经党支部、分党委审查预备党员资料合格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应于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3.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要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

4.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支委会要听取其他党小组(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提出的意见,并征求支部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的意见,形成记录。

5.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教育和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以及预备期时间等进行严格审查。

6.经审查,预备党员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预备期满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课程;能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交纳党费。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7.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应1周内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8.分党委相关工作人员对党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的转正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分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并作出批复。

9.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本办法自2019年3月21日起执行,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